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搭建反恐维稳装备库及办公楼改造维修工程招标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搭建反恐维稳装备库及办公楼改造维修工程
二、招标编号:DYZB(G)-公-2017006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一标段:515,813.22元;二标段:1,921,356.04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五、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331号
六、建设规模:
一标段:道外公-安局分局搭建反恐维稳装备库项目
二标段:道外公-安局分局办公楼改造维修工程
注:如投标人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上述两个标段,须提供两套不同的项目班子成员。
七、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项目说明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60日内竣工
九、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须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注册成功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0.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过年检,证企相符,且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及工长、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
10.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第十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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