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汽车油漆采购公开招标
受长春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委托,对
1.2项目名称及服务周期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汽车油漆采购;
服务周期:2017年度;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采购货物、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的供应商;(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汽车油漆销售;
2.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2.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一项招标产品供货业绩及生产厂家的销售业绩);
2.4信誉要求: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5其他要求:
(1)安排1位驻场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2)提供生产厂家针对相关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报名
3.1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3月3日到2017年3月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1368323328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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