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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自行车棚建设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自行车棚建设项目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自行车棚建

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自行车棚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自行车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柘城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柘城县2013年惠丰、惠宏、惠达廉租房自行车棚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17)022号 

2.3建设地点:柘城县境内

2.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施工保修阶段)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自行车棚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自行车棚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合同1份;(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 ,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注册不满足一年的以实际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柘城县人民检察-院415室,联系电话:0370-7271777)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期之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份500元,图纸每份500元(第一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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