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中心医院生化病理及眼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受通许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就通许县中心医院生化病理及眼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通许县中心医院生化病理及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7】002号
1.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生化、病理及眼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1.5标段划分:
A包:1600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酶免发光一体机、血气分析仪各一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B包:五分类血球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半自动酶标仪、洗板机、全自动血培养仪、微生物/药敏试验仪、生物安全柜、微量元素分析仪、全自动粪便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各一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C包:显微镜、切片机、麻醉剂助推器、病理图文管理系统、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眼科手术显微镜、电脑验光仪、非接触式眼压仪各一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且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还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原件;
2.5.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出具劳动合同、2015年1月以来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查询的联系方式);
2.6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4、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7 每位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3.1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16:30;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一份。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