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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专项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专项招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对本

 受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专项招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按本公告地址和办理方式提交公告附件1~6,详见附件压缩包,缴纳费用后即可获得完整的招标文件。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专项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2017014
招标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招标项目标的清单
标的编号 品类 标的 计量单位 预测采购量 标包号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20170141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1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1 24 1 / 200
20170142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2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2 17 2 / 200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日历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序号 初评要素 详细内容
1 商务文件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1.3 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
1.4 企业所用的商标已按国家《商标法》等法规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若有商标)
1.5 注册资本金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6 对应标的业绩满足要求
1.7 提供对应标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关证书。
1.8 非联合体投标。
1.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1.10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1.11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1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14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数量没有提出偏差。
1.15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未对付款条件提出偏差的,未对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有效期提出偏离的。
1.1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1.17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18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9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20 报价表按要求使用电子版格式报价,未另外制作表格进行报价;投标时必须同时递交U盘电子版报价,且必须与书面版一致。
1.21 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适用于有限价要求的项目)
2 技术文件要求 2.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标的物的生产或销售。
2.2 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满足要求。
2.3 满足对应标的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样品或图册要求,详见专用资格要求。
2.4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或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2.5 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
2.6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不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2.7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2.8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2.9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2.10 在南方电网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提供(不含其他分子公司)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合同相对方的验证)。
2.11 在南方电网公司及广州供电局(不含其他分子公司)的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合同相对方的验证。
2.12 投标人对主要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元以上。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1,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2
2 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有1000万元或以上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1,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制造商。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1,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2
4 提供检测报告。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1,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2
5 提供图册。 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1,一体式直流充电机(非车载)2
(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3)业绩要求时间从 2014年1月1日 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实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合同中对应采购标的物资金额不得涂抹,如有涂抹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
(4)如果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而投标人要求中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则按下列优先级确定有效投标人:1、制造商;2、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3、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合法机构;4、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长期授权的合法机构。存在多个同等级授权投标人的,以价格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供应商。
(5)上述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履约、质量、事故等时间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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