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单位旧宫厨房燃气报装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000817Z-08-01-C22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是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近3个月企业完税记录、企业缴纳社保记录(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缺陷书面承诺,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行为的书面承诺,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6)投标人须为《北京燃气工程建设合格施工企业名录》内企业
8) 保密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单位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8日至 2017年3月14日(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