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天宇规划测绘队固定翼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BJHLHN-2017-040
1、招标条件
中牟县天宇规划测绘队固定翼无人机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牟县天宇规划测绘队,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天宇规划测绘队固定翼无人机采购项目;
2.2 交货地点:中牟县天宇规划测绘队;
2.3 采购内容:固定翼无人机采购项目;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2.5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3.3.供应商可以是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须出具产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产品包括:无人机、软件);
3.4.同一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如出现同一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的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报名时间在后的不予受理;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因此,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须提供有效的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投标报名。
4.2凡有意报名的单位须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