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长城大厦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长城大厦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长城大厦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编号:TC160F8KJ
2.3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窗帘等供货及安装。
详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 控制金额:145万元。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7 供货及安装周期:40天。
2.8 质量保证时间:质保期不少于5年(其中电机质保期不少于8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9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要求的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投标人为窗帘制造厂商;
3.2.2投标人须提供1套电动透景卷帘成品样品(包含但不限于面料、电机、卷管、底杆、下轨、安装码、遥控器等),电动透景卷帘样品须具备现场操作演示的功能;并提供遮光卷帘样品(A3纸大小)。中标人样品封样保存。
3.2.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已完成的(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日)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窗帘供货与安装业绩;
3.2.4投标人近3年(2013至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时间内的资信证明);
3.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6 日至2017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购买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