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择优方式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政府;
总包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A、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太阳能主机若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制造的,须提供太阳能主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明;C、空气能热泵机组若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制造的,须提供空气能热泵机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明。D、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3月 8 日- 2017 年 3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