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奉节金凤山风电场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单位为华能重庆奉节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
1.1华能重庆奉节金凤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厂址位于重庆市奉节县金凤山。
华能重庆奉节金凤山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10MW,共安装55台金风科技GW115/2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本风电场新建一个110kV 升压站,一台主变,主变容量1×110MVA,采用户内GIS形式,金凤山风电场通过6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 母线。通过单台容量为110MVA 的110kV 升压主变将35kV 集电线路升压至110kV,并以1 回110kV 线路接至220kV 大木变电站。
本项目计划2017年5月开工,2017年8月升压站受电,2017年9月首批机组发电,2018年3月项目建成投产。
1.2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
2.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合格的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招标设备颁发(出具)的有效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证书(文件);
2.1.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1.4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
(3)近三年在华能系统内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申请;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申请;
2.1.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审查专项条款(详见公告附件)
注:请资格预审申请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预审申请的强制性条款,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审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申请。
3.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3月8日9:00起至2017年3月13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