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公司2016年度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材料购置办公用品
项目编号 2017-0185152-CPE-000575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办公用品一批,具体详招标文件;
2.使用功能:具体详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具体详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合格,并符合国家生产标准要求。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供方须独立完成材料供应,严禁转让其他商家。由于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5.服务:双方签订框架合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需方向供方下发订单之日起1日内须到货;交货地点: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C座及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7号办公楼;
6.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所提供的物资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3)、注册资金大于100(含)万元,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制造商应提供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投标人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业绩要求:提供三年内相同或近似的业绩证明;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能在克拉玛依、乌鲁木齐两地同时供货的投标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8日 1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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