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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经红国土资耕〔2016〕98号文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经红国土资耕〔2016〕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395.5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预算为320.33万元,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貳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5.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6.省外企业须满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时间、地点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7年03月08日至2017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 ,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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