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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涌村中心村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南涌村中心村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6】8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

南涌村中心村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6】8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现对南涌村中心村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涌村中心村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涌村

四、项目概况:对南涌村委会内的绿化进行升级改造约500平方米,危破围墙改造约150米,地面硬底化及排水改造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篮球场升级改造约480平方米,舞台建设100平方米,砼路面修复1500米,修建临时停车场面积约700平方米(含绿化升级及石椅设置)。(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 项目编号:JG20017-

3.招标内容:对南涌村委会内的绿化进行升级改造约500平方米,危破围墙改造约150米,地面硬底化及排水改造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篮球场升级改造约480平方米,舞台建设100平方米,砼路面修复1500米,修建临时停车场面积约700平方米(含绿化升级及石椅设置)。(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837107.47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28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3月8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11时00分。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除第4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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