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维尼纶厂废硫酸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废硫酸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以中国石化计[2013]575号可研批复批准建设,投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招标方案和计划已经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审批,工程施工监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维尼纶厂废硫酸再生循环利用项目施工监理 。
2.2建设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四川维尼纶厂区内 。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一套处理能力达3.5万吨/年的废硫酸制酸装置,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的废硫酸处理装置。
2.4本项目工程费暂估:9500万元 。
2.5计划工期:自开工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6 月
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 3 月 3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土建施工(不含平场)、安装施工、设备和系统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满等(扣除平场施工及已完工程相对应的监理内容)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验收、施工管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可靠性试运、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保修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近三年(2013年12月01日-2016年12月01日)以来(以合同以及工程交工日期为准的证明文件等为依据)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三年(2013年12月01日-2016年12月01日)以来有化工石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3.2担任过化工石油装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不少于3年。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3月10日至 2017 年3月14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7 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