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翻修工程招标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翻修工程,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高正代咨[2017]第2004号,采购资金100%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翻修工程;
2.2. 建设规模:对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等进行系统翻修;
2.3.项目地点及施工工期:宁波市镇海围垦工程有限公司;8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及范围:招标控制价725297元,施工图范围内的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翻修。详见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55周岁以下),项目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开标时提供2016年12月、2017年1月、2月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列入“宁波市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同时应在“宁波市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并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在“宁波市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为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经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自行交至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使用复印件。若投标人未提交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或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7日至 2017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1 时30分至 3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