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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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计划投资:115万元。
(三)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三、采购内容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警用装备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采购、运输(含运输保险费)、损耗、免费装卸、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技术协助、交付使用、保险、相关资料、保修期责任、售后服务以及伴随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警用品生产销售企业登记表。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