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公路分局G324福昆线(K2504+128~K2512+870)路段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昆明公路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昆明公路分局(以下简称“业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公路分局G324福昆线(K2504+128~K2512+870)路段中修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境内。
2.3建设规模:拟中修路段涉及G324福昆线K2504+128~K2512+870段内的部分路段(共5段: K2505+630~K2506+650、K2507+450~K2507+570、K2508+480~K2509+140、K2511+360~K2511+590、K2512+600~K2512+870),合计长2.3km。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工程预算投资:约3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6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从报名至招投标结束)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4. 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
4.1招标人未能按时计量支付工程款时,要求投标人仍有能力组织施工,不影响工期。
4.2本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前,将要求中标人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原件供招标人查验,且上述证件暂由招标人保存至本项目工程完工时退还。
4.3中标单位应了解当地民风民俗,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7年 03月08日至2017年0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