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相山路-大众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GXCZ0361
2、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相山路-大众路)道路绿化工程
4、项目单位: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相山路-大众路)道路绿化种植及后期养护。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3200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或决算金额不少于2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园林绿化)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或决算金额不少于2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投标人须按合林业园林【2016】63号文件要求取得合肥市政府投资园林绿化重点项目预选承包商(Ⅰ组)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03月07日上午09:00至2017年03月13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