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2017-2019年广州开发区绿化零星迁移、砍伐、复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1-201703-11378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2019年广州开发区绿化零星迁移、砍伐、复绿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600.0000
四、服务年限: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总预算为2600万元。其中: 子包一采购预算:人民币800万元; 子包二采购预算:人民币600万元; 子包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00万元; 子包四采购预算:人民币600万元。
2. 采购内容及用途:采购4个单位,分别负责科学城1标、2标、东区、西区及生物岛、永和及知识城的迁移、砍伐、复绿。 注:(1)投标人以结算下浮率进行整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服务期: 2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三)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四) 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五)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3-08至2017-03-2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