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4号机组检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4号机组检修项目,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1 2017年1-4号机组检修项目 见技术规范书 CHDTDZ102/16-SG-0101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4号机组检修项目
2、工程规模: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现有4台18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现有4台18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机组于2005年投入运行。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工程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1328号。
5、工程期限:
3、4号机组: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18日,工期为25天;
1、2号机组: 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2月8日,工期为30天。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修、试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同时具有省部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维修》资质,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200MW及或9E燃机及以上机组设备检修维护业绩,近5年业绩不少于3项,且运行中未发生检修质量问题、安全事故。
4.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5.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无不良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时间:2017年3月8日--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