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深圳移动2017-2018年公司自有车辆日常维修保养项目(第三次)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需求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委托进行公开比选。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概况:拟选定一家合作商提供车辆日常维修、保养、代办年审、代缴车船税等。
1.2. 合作商数量及合同金额分配比例:拟选定1家合作商。
采购内容
预估不含税金额
税率
2017-2018年公司自有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56000元
17%
1.3. 服务周期: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与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车辆维修 项 1.00
二、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2.1. 应答方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应答方必须在2014年10月01日前成立(供应商如出现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注册时间起算;如出现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注册时间。);
2.3. 应答方必须提供2015年或2016年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 或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
2.4. 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及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无法通过国税登记证副本识别应答方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应答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即1) 由第三方(如地方国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须有第三方单位盖章);或2)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查询地址;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应答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或接受我司省公司统一转发的相关授权函);
2.7. 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该分支机构不具备资质但其隶属法人满足资质要求时,可以出具其隶属法人的相应资质;
2.8. 如果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业绩要求为该分支机构的自身业绩,不接受其隶属法人的业绩;
2.9. 应答方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具备一类机动车维修资质或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2.10. 其他资格审查的关键条款,请见5.1.1初审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应答方方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则应答方其应答将被否决。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3月07日17时30分至2017年03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