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蓄电池电机车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蓄电池电机车采购。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招标编号:LAZBSB-2017-0050。
2.4招标内容: 1、L12/9GP型蓄电池电机车1台(每台附带2组蓄电池)
2、配套的矿用隔爆型充电机1台
2.5交货地点:设备的使用单位。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由卖方负责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2.7技术规范要求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所供设备合法的生产制造资格。
3.2提供所供蓄电池电机车必须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3.3企业要通过国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4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关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时间: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8:00(双休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