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有中牟县林场的委托,就国有中牟县林场购多功能喷药汽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国有中牟县林场购多功能喷药汽车
1.2、采购编号:中牟政采竞谈-2017-03-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罐式专用多功能喷药汽车;
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3、预算金额:40万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7、质保期:一年。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为车辆的生产制造商或具有经营资格的经销商/代理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若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厂商公章,并提供授权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03月07日至2017年03月09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