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供电局2017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柜、安全作业环境用品等物资框架招标公告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潮州供电局2017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柜、安全作业环境用品等物资框架招标公告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公告。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潮州供电局2017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柜、安全作业环境用品等物资框架招标公告项目
1.2.招标公告编号:0002200000007305
1.3.招标公告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告
1.5.
1.6.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公告服务单位:潮州供电局
2.招标公告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发挥物资集中规模采购效益,结合潮州供电局电网工程项目建设与改造工程、成本性项目等实际情况,现对委托地市局采购的需求量大、价格波动小、技术标准相对固定的物资,实行框架采购形式。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品类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金额(万元)
标书费
1
电网物资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潮安局)
32.7
1
32.7
100
2
电网物资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市局、饶平局)
150.48
2
150.48
200
3
电网物资
安全工器具柜(全局)
42.75
3
42.75
100
4
电网物资
安全作业环境用品(全局)
116.2
4
116.2
200
备注:1、具体采购量以招标公告结果有效期内实际货物采购量为准,招标公告方不承诺确切需求。
如在有效期间上级公司收回潮州供电局的采购权,则该标段或对应明细物资的有效期自动终
止。本次框架招标公告物资的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附件《物资清单》。
2、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需求数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公告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具有所投标的物两年以上(含2年)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列表必须附上相应的供货合同。(原件备查)
6
具备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对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7
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b.控股与被控股单位、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c.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d.在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其他投标单位任职的,具体以投标人“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中的企业章程及股权结构信息为准。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注册资本金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若注册资本金为外币,招标公告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报名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潮安局),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市局、饶平局),安全工器具柜(全局),安全作业环境用品(全局)
4.报名要求
(1)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若营业执照没有注册资本信息需打印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企业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关联企业声明(原件一份),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5、提供所投标的物两年以上(含2年)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列表必须附上相应的供货合同。
6、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所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涵盖范围包含所投标的物(提供相关证书)。
7、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对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2)报名时须带备以下原件用于验证使用:
序号
验证资料
备注
1
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
2
业绩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3
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原件备查
4
对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原件备查
注:对于需提交验证用的原件,可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证件材料、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电子信息确认。
(3)报名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现场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