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更换各营业网点营业标识工程施工招标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更换各营业网点营业标识工程施工 已由 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以 牙农信发【2017】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牙克石办公楼楼体大字制作安装,各营业网点铝塑板牌匾制作安装。
2.2建设地点:牙克石各营业网点。
2.3工期要求:15日历天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须具有牌匾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名、标书发售
4.1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每年五个)从事相关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且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投入相关技术工作人员(如电焊工,至少3人)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红章),原件查验后退回,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3月6日—2016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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