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气象探测监测设备采购已由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西北局发【2016】50号《关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气象探测监测工程设备采购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和西北空管局自筹,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气象探测监测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XBMH2017-013
2.3招标范围: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新建1套气象探测监测系统,主要用于监测咸阳国际机场场区、起飞爬升以及进近着陆区域的气象大雾信息,实现直观显示大雾的起始及运动方向并预测,其主要包括7 套带温、湿、降水、风速、风向、气压、天气现象传感器(含能见度测量)的自动气象站;包括1台服务器、1套端口服务器、1台交换机、1台UPS不间断电源、软件等配套设施;中央处理单元;工作站及显示终端。具体采购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主要设备、材料配置表。
2.5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90日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和硬件采购工作,在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以营业执照所载金额为准)。
3.2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4年1月1日以后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气象产品生产的合法厂商或代理商或从事相关产品合法集成商。
3.4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近3年至少有1个与本次招标规模相当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投标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