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沂堂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改造工程招标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罗庄区沂堂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含:前大埠、大槐树、东杏山湖、后峰山、前峰山、北沂堂、南沂堂、西迷龙八个村的村内道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程工期均为30日历天。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17时,到临沂三和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投标报名事宜,过时不予受理。报名应提前电话咨询有关重要事项,否则后果自负。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五大员配备齐全)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明细及缴费凭据(2016年一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按顺序胶装成册,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罗庄区沂堂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改造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临沂三和招标有限公司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五、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缴纳。
六、招标日程安排:
6.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16:3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6.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