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信丰县西河左岸(陈毅广场对面)挡墙重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信丰县嘉定镇同益村。
2.3 计划工期:约210日历天,预计 2017 年 4月10日开工, 2017 年11月9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的规定,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