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食堂供货商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JD2017-WZ-003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货物用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城北路99号)。
2.范围
2.1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估金额
(万元)
合同包
个数
包号
HCJD2017-WZ-003-001
食用油
详见清单附件
详见清单附件
35
1
包1
HCJD2017-WZ-003-002
禽类
详见清单附件
详见清单附件
40
1
包1
HCJD2017-WZ-003-003
调味品
详见清单附件
详见清单附件
20
1
包1
HCJD2017-WZ-003-004
水果
详见清单附件
详见清单附件
25
1
包1
HCJD2017-WZ-003-005
餐具
详见清单附件
详见清单附件
20
1
包1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3.交货期要求
货物名称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食用油
订单报出后下一日下班前
禽类
正常供应:每日上午6:30-7.30,
非正常供应:订单报出后半个小时之内
调味品
每周供应一次
水果
订单报出后下一日9:00之前
餐具
订单报出后下一日下班前
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独立法人(分公司)资格的企业需提供上一级(总公司)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三年无相关部门违法处理记录(检察-院)。
(3)具备满足食堂配送的车辆或物流网络。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资质业绩要求
HCJD2017-WZ-003-001
食用油
独立法人
HCJD2017-WZ-003-002
禽类
流通许可证
HCJD2017-WZ-003-003
调味品
独立法人
HCJD2017-WZ-003-004
水果
流通许可证
HCJD2017-WZ-003-005
餐具
独立法人
5.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经评审的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权重设置(%)
价格
商务、技术
样品
HCJD2017-WZ-003-001
食用油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
HCJD2017-WZ-003-002
禽类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
HCJD2017-WZ-003-003
调味品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
HCJD2017-WZ-003-004
水果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
HCJD2017-WZ-003-005
餐具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
6.2招标文件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标书费”及招标编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信息等发送至电子邮箱(除应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9:30。
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嘉兴市
7.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具体安排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7年3月27日上午9:30。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支付或网银支付的形式(年保可用),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年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从投标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汇出至指定帐户。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HCJD2017-WZ-003-001
食用油
0.7
HCJD2017-WZ-003-002
禽类
0.8
HCJD2017-WZ-003-003
调味品
0.4
HCJD2017-WZ-003-004
水果
0.5
HCJD2017-WZ-003-005
餐具
0.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3投标人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表(均加盖公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标处理。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