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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用水置换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吴桥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用水置换招标一.招标条件吴桥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

 吴桥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用水置换招标

一. 招标条件 

吴桥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吴桥县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吴桥县桑园镇、曹洼乡。

2、项目建设内容:吴桥县地表水厂至楼子铺水厂铺设输水管网,总长度5.333公里,管道为给水涂塑复合钢管、PE管,规格、型号及性能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第1标段和第2标段为输水管网铺设;

第3标段为吴桥县2016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施工监理,监理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1年)

4、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第1-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管材生产商,具有有效的产品认证证书、卫生部门颁发的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对应各种规格的饮水用管材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第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 本项目第1—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为牵头单位联合管材生产商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第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招标人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拟任项目相关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6年个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报名时间 

1、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公休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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