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心医院病理科PCR实验室装修工程
本招标公告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公告人为清河县中心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公告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1、项目名称:清河县中心医院病理科PCR实验室装修工程
2、招标公告工程项目编码:HBHHZB-2017-103-107
3、招标公告人:清河县中心医院
4.项目概况与招标公告要求
本次招标公告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清河县中心医院。
招标公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含所有内容
5.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公告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4)在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熟悉相关法规政策;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属于同一集团的法人公司,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作为唯一申请人,其余的自动失去申请资格;
6、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公告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校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套。
7.2招标公告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公告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200元(含邮费用)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