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芒市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飞行区供电及助航灯光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云南德宏芒市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云南德宏芒市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西南局函[2016]128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德宏芒市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民航[2016]8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飞行区供电及助航灯光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风平镇。
2.2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跑道中线灯、跑道入口灯、跑道末端灯、滑行道中线灯、滑行道边灯、联络道中线灯、联络道边灯、顺序闪光灯、进近灯、跑道警戒灯、PAPI灯、滑行引导标志牌、机位标记牌、风向标、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调光器控制柜、灯光电缆、站坪高杆灯及基础、站坪配电亭、高杆灯集中监控系统、飞行区煤气驱鸟炮、捕鸟网、智能语音驱鸟系统、助航灯光拆除、迁改及备品备件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为准。
2.4招标编号:0730-176022YN0002
2.5质量标准:符合《民航机场飞行区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民用航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承装类和承试类)。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或按要求通过年检。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或民航专业),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中标,拟派该项目经理必须专职于本项目。
3.5投标人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的状态。
3.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投标人需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