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广佛跨界河涌(铁山河(凤凰安置区至花都湿地段))清淤工程招标
经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广佛跨界河涌(铁山河(凤凰安置区至花都湿地段))清淤工程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广州市花都区广佛跨界河涌(铁山河(凤凰安置区至花都湿地段))清淤工程
2.承包内容及规模:河涌清淤长度为1708米。
3.发包价:912015.79元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5.时间要求:计划从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结束。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17年 3 月 8 日00时00分至2017年 3月 10 日23时59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2.交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类项目)、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承包意向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广州市水利工程施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项目承包人的要求条件:
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承包意向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③其他要求。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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