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第四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黎财采(2017)003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事业单位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5、提供近壹年(2015年)经审定的财务报告原件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报名,同时提供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作为报名存档资料。
(2)特殊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3-07 09:00:00至2017-03-09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