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清扫、煤船清舱管理及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SIEZB17050135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整个燃料区域范围内原煤、煤泥清理及卫生保洁工作,煤船靠泊、清舱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2个卸煤码头(3个泊位,6台卸船机),20座输煤栈桥(包含拉紧间),12个转运站,2个碎煤机室,3个皮带机驱动站,3个采样间,3个除铁间,2个煤仓间,4个圆形煤场以及1个燃油库区(含建筑物本身以及所属的设备、管道、箱柜等)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原煤(煤泥)清理工作;每年至少200艘煤船的靠泊解系缆工作以及煤船人工清舱工作;协助4个圆形煤场内部煤堆整形及自燃煤处理、事故煤斗的推煤配合作业;输煤系统内部发生事故堵煤时的处理;所有煤水沟内及31个现场沉煤池内的煤泥清理、转运工作,5个厂区沉煤池内煤泥清理的配合工作;堆放在输煤系统区域内的物资整理及杂物清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近3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一次火力发电企业卫生清扫及船舶清舱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含合同主要条款的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