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彭阳县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彭阳县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项目已由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发【2017】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其余自筹。招标人为彭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旱作基本农田8400亩,其中:小岔乡2332亩、白阳镇5316亩、城阳乡752亩。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
2.4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彭阳县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7日
。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