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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李恒镇扶贫产业园扩建工程 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沭阳县李恒镇扶贫产业园扩建工程招标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的沭阳县李恒镇扶贫产业园扩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

沭阳县李恒镇扶贫产业园扩建工程 招标


 沭阳县李恒镇人民政府的沭阳县李恒镇扶贫产业园扩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李恒镇境内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封顶,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2)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多于15家的,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批量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然后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15家号码,对应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5家的,则全部进入评标阶段。(如入围的15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均未通过,则再从未入围名单中抽取9家投标单位,如不足9家则全部参加)。如出现上述情况,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未入围单位30分钟至原开标室,如逾期未至视为自动放弃。如仍未有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该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评审合格的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5)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6)如抽签确定第一名的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将按照有关办法进行处理,将本工程授予抽签排序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16年8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六个月的(未满6个月新注册或变更的人员,从注册之日或变更之日起至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原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投标人须将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人或委托人的保险、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委托人养老保险合同内容中。
4、企业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65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根据宿信用办【2016】20号文件要求,2016年8月20日之前出具且在有效期之内的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2)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必须能反映信用分值和有效期。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 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诚信库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未上传导至系统无法获取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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