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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芒部镇松林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镇雄县芒部镇松林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施工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雄县芒部镇松林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已由昭市发改地区[201

镇雄县芒部镇松林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芒部镇松林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已由昭市发改地区[2016]421号文及镇政复[2016]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镇雄县芒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镇雄县芒部镇松林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雄县芒部镇松林村委会、芒部村委会。工程包含海子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新建河堤1.5公里;乡村道路工程:新建道路7.5公里,人行桥1座15延米。项目总投资约53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共计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报名、参加投标时应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4至今)企业至少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省外企业需具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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