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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内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采购人”)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条件 
1.项目概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
3.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二、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XHTC-FW-2017-0074 / CJ-2017-1; 
2.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第一批次集中采购前期项目服务;
3.项目实施地点:详见附件1;
4.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5.预算资金:33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的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产品内容相符,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应具有所投相应项目建设、维护、服务业绩,近三年内参加投标未出现过任何安全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一年及以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没有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8)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投标企业职工;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格要求:
52、85标段(水土保持报告):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甲级资质。
53、86标段(节能评估):投标人须具有发展改革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咨询丙乙级及以上资质
54、87标段(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投标人须具有发展改革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56、89标段(规划选址):投标人须具投标人须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乙级及以上资质。
57、59标段(压覆矿藏评估):投标人须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58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投标人须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60标段(项目后评价):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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