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本项目已由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娄星发改投【





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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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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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区城北,处娄长连接线以西,北二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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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对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安置小区进行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建设住宅,完善小区内道路排水、亮化、水、电气安装等配套基础建设。安置总户数为

户。安置小区规划用地面积总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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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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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其中一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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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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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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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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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规划住宅共

套,配套市政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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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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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本项目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设计服务合同,逐步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服务阶段的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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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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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进度要求:定标后设计周期共
日历天(不含第三方审批的时间);各阶段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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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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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年内(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二个以上(含二个)类似工程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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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
年内(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必须有主持过同类规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经验(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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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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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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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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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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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自


年
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评标办法:采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




号)中的“排序法”。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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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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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止
联系人:李 亿 (经理)
手 机: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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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haoyi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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