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殡葬服务中心公墓石材采购,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054 ; 委托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殡葬服务中心公墓石材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054 委托代理编号:CDWH2017-C-0037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元) 1 公墓石材采购 811900.00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1 公墓石材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6、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备石材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名递交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社保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供评审小组审查。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