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DCS系统组态优化项目招标项目
1.2项目概况: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朝阳区海门镇洪洞村,总设计装机容量6×1000MW,一期工程为2×1036 MW(2台机组)。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超净排放改造DCS系统组态优化招标。本次服务主要涉及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超净排放改造中的WGGH、脱硫、脱硝、相关系统APS等部分Ovation系统新增机柜系统构架、卡件通道配置、逻辑组态、操作画面组态、数据库清理等工作,不包含硬件供货。具体见招标规范书。
2.2工期
计划工期一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5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具包括电力、控制系统、自动化科技等热工控制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服务营业范围;
(2)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力。
(3)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从事600MW及以上机组Ovation DCS系统逻辑组态和调试项目工作业绩 ,提供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及用户证明(合同或用户反馈意见或质量回访记录等,份数不限;须提供至少2个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盖有公章)。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高空作业人员具有高空作业安全资格证(如需要),承包招标项目所需(例如:检修工具、及专业人员等)特种行业操作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具有法定部门颁发的证书。
(5)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6)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过600MW机组等级及以上机组Ovation DCS系统逻辑组态和调试工作经历,完成情况良好。
(7)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进场准备相关工作。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3月11日9:00起至2017年03月24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4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2031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6.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