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蒙能包头公司(2×600MW)工程#1机组脱硫脱硝烟气超低排放锅炉配套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对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1机组脱硫脱硝烟气超低排放锅炉配套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华电蒙能包头发电分公司
二、招标编号: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CHDTDZ045/16-ZB-0201 |
#1机组超低排放锅炉配套改造工程 |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供货、设备安装、工程调试等 |
说明:最终供货量以施工图为准,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五、工程概况: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公司2×600MW机组于 2006年12月投产,2017年计划进行#1机组脱硫脱硝烟气超低排放锅炉配套改造。本项目为#1机组脱硫脱硝烟气超低排放锅炉配套改造工程,本工程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供货、设备安装、工程调试等,本工程共包含以下三个部分及其改造目标要求:
热水再循环改造项目部分:热水再循环系统投运后可使低负荷下进入脱硝设备的烟气温度适当提高,并且保证燃用设计煤质时,脱硝入口烟气温度在35%~100%BMCR负荷下均不低于310℃,保证脱硝装置可稳定投入。
空预器防ABS堵塞改造项目部分:35%~100%BMCR负荷段内,空预器烟气侧进出口压差均在1350Pa以内,不会因ABS凝结凝固造成空预器堵塞。
SCR及电除尘入口烟道积灰治理项目部分:锅炉各负荷段内SCR及电除尘入口烟道内不存在积灰现象。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小于伍仟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行业调试甲级及以上资质。
4.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八、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7日17:00时。
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17:00时。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微信:dlzbzzb(备注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投标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