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煤泥掺配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煤泥掺配项目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招标范围:煤泥掺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全天24小时掺配,自备机械;2、煤泥晾晒、倒运、掺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近3年须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业绩。
3.3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