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涿鹿大堡风电场48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河北 2017-03-11
招标编号: HBQN-2017-004
华能涿鹿大堡风电场48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申请。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华能涿鹿大堡风电场48兆瓦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2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1.3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大堡镇小荆寺村东南,距离涿鹿县城为35km,距离大堡镇3km。
1.4.工期: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1.5工程项目规模:风电场48兆瓦工程项目。
1.6招标范围:
进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调查工作,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完成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取得环保局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资格最低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他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1.8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1.9投标方需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3月12日9:00起至2017年3月17日18: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