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2017-03-14
一、项目法人:天津市城安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市城安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单位 | 备注 |
CARD-HW-01 | 换热机组配件 | 片或个 | 允许代理商投标 |
CARD-HW-02 | 换热机组 | 套 |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
CARD-HW-03 | (进口)阀门组 | 个 | 允许代理商投标 |
CARD-HW-04 | 室内测温仪、全焊接钢制热力入口装置、动态阻力平衡阀 | 个或台 | 允许代理商投标 |
CARD-HW-05 | 平衡阀 | 个 | 允许代理商投标 |
CARD-HW-06 | 散热器 | 片 | 允许代理商投标 |
CARD-HW-07 | 杂项组(锁闭阀、井盖、臭味剂等) | 米或个 | 允许代理商投标 |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4)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七、获得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正常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