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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5MW机组2017年1、2月综合利用后剩余渣、灰、石膏的拉运及灰渣场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一期2135MW机组2017年1、2月综合利用后剩余渣、灰、石膏的拉运及灰渣场地维护工程重新招标公告山西 2017-03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一期2×135MW机组2017年1、2月综合利用后剩余渣、灰、石膏的拉运及灰渣场地维护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山西 2017-03-13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忻州市播明镇符村
2、招标内容:将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每年产生的灰渣、灰、石膏综合利用后的剩余部分从#1、#2机组锅炉渣库、灰库及石膏库拉运至广宇公司贮灰场(或拉运至其他处置场地,其他处置场地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必须具备合法环保手续)。
二、投标人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济状况良好;
3、 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的状态;
4、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运输车辆符合交通、运管及环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者应提供让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投标人须提供下述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备查;
(b)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量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履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使用证明;
(c)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具有合格的运输车辆数量及证明文件;
(d)投标人具备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的渠道,提供与综合利用单位2017年的合作合同。合同综合利用总量30万吨以上。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8: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88623455
邮箱地址: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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