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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13号热网加热器更换
2、工程规模:更换1台1900㎡热网加热器
3、建设地点:长春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将更换的13号热网加热器整体拆除,保证原有水侧、汽侧、疏水管路接口及压力温度等安装尺寸,热网加热器总装完毕后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合格后返厂整体回装。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含法定节假日)。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具有压力容器D1级设计、制造许可证;
(2)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提供合同扫描件。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参加《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13号热网加热器更换》招标。
报名时间: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23日。
7.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通过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CWEME-1704JL-3J030标书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23日
标书费金额:949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1日10时00分。
8.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