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受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委托, 对华电福新上海华电莘庄工业区燃气热电冷三联供二期改造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天然气调压站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受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委托, 对华电福新上海华电莘庄工业区燃气热电冷三联供二期改造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天然气调压站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1 | 天然气调压站 | CHDTDZ040/17-FJ-0104 |
备注:第一次公告期间已经报名并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单位不需要重新报名并购买标书。
六、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华电莘庄工业区燃气热电冷三联供二期改造项目。
2.本期规模:本期建设4×3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此次先行建设2台。
3.建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顺兴路2028号。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该项目已于2015年12月31日,获得上海市发改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华电莘庄工业区燃气热电冷三联供二期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沪发改能源[2015]178号)的批复,正式核准本项目。目前已完成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具备组织招标的条件。
七、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业绩及注册资金要求:
六、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华电莘庄工业区燃气热电冷三联供二期改造项目。
2.本期规模:本期建设4×3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此次先行建设2台。
3.建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顺兴路2028号。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该项目已于2015年12月31日,获得上海市发改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华电莘庄工业区燃气热电冷三联供二期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沪发改能源[2015]178号)的批复,正式核准本项目。目前已完成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具备组织招标的条件。
七、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业绩及注册资金要求:
标段名称 | 业绩要求 | 注册资金 |
天然气调压站 | 投标人应具有6年以上天然气调压站的设计、制造经验,近5年有10台套配套E级及以上燃气轮机组调压站的投运业绩,投标人选择的增压设备分包商应具有近5年10台套投运业绩,并具有增压设备制造商的授权。 | 3000万元及以上 |
备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已有有效改正措施;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购标时间: 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1日17时 。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已有有效改正措施;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购标时间: 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1日17时 。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