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太湖县2017年扶贫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资金来源:扶贫资金+自筹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各村。
2、建设规模:计划实施2200户户用光伏发电站,15个村级集体地面电站,合计8100kW规模。每户光伏发电站3kW,每村集体电站100kW。
3、计划工期:不超过55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组件材料、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接一例单项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5、投标人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所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不良行为记录等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下午17:30时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505元/套,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开标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